我還記得那次重逢他跟我吃飯,後來去淡水兜風,車子開到紅樹林那邊的一個大馬路口,找了一個加油站停下來上廁所,我上完廁所回車上時,腦中突然出現一個畫面:萬一這時候發生車禍,警察要通知我的家人,我該怎麼跟他們解釋我會在這裡出現。
那確實是一種很陌生的感覺,一種誘惑近在咫尺的可怖狀態。我的男性朋友,我的先生幾乎都認識,但是他不在其中。而那天我確實穿了一件碎花洋裝、一件小外套,還化了一點妝,比平常出門隆重得多。但是,在回程的時候,我看到他氣憤地抓緊方向盤,說:「......(前妻,當時還不是前妻)還說自己看走眼,我才要說是我看走眼咧,根本就不能共患難,當什麼夫妻......」我幽幽的想,因為不要你的錢的人,你也不要,不是嗎?
他一直開車送我到我家旁邊的一條路,因為是高架橋下不好迴轉,我就在路邊下車自己走回去。下車的時候,我覺得好輕鬆,終於從那可怖的深淵邊離開了。我心裡確知我有那種出軌的衝動,但這個衝動根本沒有實現的機會。以前不會,現在不會,以後也不會,因為我跟他之間永遠都是一種單向的關係。
從剛認識起,他就經常讚美我,說我很優秀。就是那種拍馬屁拍到心尖子上的感覺吧,這是我當年以為自己被看見的原因,但是就只是「看見」,他既不參與,也不交流,我有多好,也只是山谷幽蔭一花自開自落,沒有他的事。
當然我無從得知他對我的感情到底是什麼狀態,畢竟他也不老實。或許他真的看見了,或許他真的曾為我瘋狂過,瘋狂到有一刻想要徹底佔有我。但既然他選擇轉身,那就跟我無關了,不是嗎?